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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目标职责。成立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,对减排目标进行了层层分解,逐级落实,突出4个重点项目实施,实行领导挂包,专人跟踪负责,确保逐一落实。
二是强化源头管制,严格项目管理。对新引进项目严把环保审批关,禁止新建高能耗、高污染和落后产能项目,从源头控制增量。重点加强管理减排,每月对红狮水泥、鑫城水泥、新岩水泥、安然水务4家企业减排设施进行跟踪检查,确保减排设施正常稳定运行。
三是加强企业监管,规范减排台账。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管理,健全减排管理台账,切实做到“一厂一档”;同时,对台账进行全面核对、整理,确保重点企业与全县污染减排工作档案和台帐逻辑清晰,合理准确。
四是加强宣传指导,营造良好环境。加强与减排企业沟通联系,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,向企业广泛宣传污染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,提高企业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的积极性。(环保局)